Tuesday, November 19, 2013

給最近結婚或離婚的納稅人的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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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婦與剛離婚的人應該確認他們稅單上的姓名與社安局註冊的姓名一致。小小的錯誤很有可能導致多補稅或者減少退稅金額。

對於新婚的納稅人們而言,在新娘說”我願意”的那一刻已婚稅方案即生效。如果新娘決定從夫姓但並未告知社安局,可能會導致很大的麻煩。當那對夫婦使用新娘的新姓名來聯合報稅表時,IRS的電腦可能無法將她的新姓名與社安號碼核對起來。

離婚後,曾經從夫姓的女士若想要恢復原本的姓氏,必須告知社安局。

其實向社安局申請姓名更改非常簡單,只要填寫Form SS-5然後送到到當地的社安局即可。通常修改需要兩個禮拜。Form SS-5可在官方網站www.ssa.gov找到,或者打電話到1-800-772-1213,或者直接到當地的社安局。社安局官方網站上會提供當地的地址。

一般而言,在報稅時,納稅人必須提供每一位受撫養人的社安號碼。如果是領養的小孩而沒有社安號碼,養父母可以申請收養報稅號碼(adoption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另稱ATIN。父母只要向IRS遞出Form W-7A即可。報稅時ATIN可代替社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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